Monday, August 14, 2006

令人悲哀的袖手旁观

诚柬真言:《更令人悲哀的袖手旁观》

我曾住在文良港南北花园六年,看到利建业遇袭的事件,激起我一年前难忘的回忆。

2005年的一个傍晚,放工回家途中忽然接到二弟打来的电话说妈妈在花园散步时被两个印度青年抢劫,不但手机被抢,在挣扎过程还被劫匪用钢盔狠狠打了头部,差点晕倒在地。还好邻居们的帮忙,妈妈才安全回到家中。

赶回家中后,妈妈已经清醒了许多,于是便马上带她到附近的旺沙玛朱警局报案 。没想到,紧接着发生的事真的令人难以启齿也毕生难忘。抵达警局不久,二弟竟然打通了妈妈被枪的手机,劫匪也接了电话。机智的二弟便谎称手机内拥有非常多重要的联络资料并愿付出100令吉赎回手机。劫匪似乎相信了二弟的哀求并定下了半小时后于安邦市区一处的交易地点付款。整个通话过程都发生在警局的报案柜台。当时我非常高兴的把这能将劫匪绳之以法的难得机会告知了负责的警官,并要求警方一同部属将劫匪捉拿归案。

那位警官听到我的要求后先是推堂说逮捕计划不能冒然出击,一定得经过详细的计划。我开始与警官争论,那位警官越来越不耐烦便说安邦区非他管辖的地区,要在那围捕劫匪我们必须向安邦区警局报案并由那里派出警员。由于时间紧迫,和警官争论时二弟和三弟先行离开前往安邦。不久我接到二弟电话说他在安邦报案时也被安邦警局告知由于劫案发生在文良港,所以应该在那里的警局报案,而且相关行动是由他们负责。二弟在电话一端非常生气对我埋怨说时间已经非常紧迫了,警察还把我们当人球踢来踢去,太极功夫一流。后来二弟满腹怨气的抵达交易地点,但30分钟的时间已过,他再也无法联络上劫匪。

挂上电话后,我忍无可忍,当场向该警官发出怒吼。

“你们给我听着,我现在会向全国警察总部投诉你们的袖手旁观。你们让劫匪逍遥法外,如果这里再发生攫夺案你们难辞其咎!”

说完,我马上通过电话查询服务公司拿到了武吉安曼全国警察总部的电话并马上致电投诉。总部说明他们无法接受电话投诉并要求我在同一间警局再报另一个案,说明警察如何不办案,然后再拿报案书到该总部作出正式投诉。总部将会展开调查并会对该警官采取必要的纪律行动。于是我根据总部的要求在同一间警局报案,并于隔日亲自带着母亲到总部作出正式投诉。

原以为“直捣京城伸冤”可以很快的“沉冤得雪”,但事实还是令人失望。大约一个月后我才接到洗都警区一位警官的电话,要我录取口供。我询问他为何我在全国总部投诉反而是一个警区负责处理呢?那位警官解释说那是全国警察总部要求吉隆坡警察总部处理,然后吉隆坡总部再要求该警区负责。那位警官安慰我说,别担心,他的职衔比该警官高,而且他会大公无私的处理此案。后来的三个月内我又被要求录取两次口供。最后一次到洗都录取口供时我询问了警方会采取的纪律行动并被告知如果一切属实的话,该警官会被冻结升级以及失去该年的年终花红。

我在想,事隔一年,利建业遇害,如果劫匪是同一伙人,除了那位决定打太极不办案的警官是帮凶,整个警队制度也难辞其咎。我的遭遇只凸现了警队问题的冰山一角,更根本的问题在于警队改革自《皇家调查报告》出来以后只是雷声大雨点小,要改革的不敢做(成立警方投诉及违例行为独立委员会),要执行的没做好(铲除贪污),已做的没成效(恢复治安)。看来警队改革拼治安只能是大众 眼中的海市蜃楼。

建业,您走好。我只是比你幸运一些而已。

04-08-2006
此为原稿
刊登于8月6日《南洋商报》

5 Comments:

Anonymous Anonymous said...

哈哈,沙发~~~

真荣幸,在建傧blog第一个留言~~ 以后会常来拜读的,加油~~~ :)

August 14, 2006 3:34 AM  
Blogger 陈建傧 said...

谢谢付欣,我想福祺会很不甘愿你比他更早游览我的部落格。:)

August 14, 2006 9:36 AM  
Anonymous Anonymous said...

Ya lor, shit @#%^%^#^&*

August 14, 2006 10:15 AM  
Blogger Bob Goh said...

看开一点吧!昏官当道,我们除了在网络上发发牢骚,还能做些什么?想示威吗,小心给警察当贼捉!想登报抗议吗!当心别人误解你用心不当,想推翻政权。

算了吧!存多几个钱防身吧。。。换个角度观看,海外的世界还蛮不错的。

August 16, 2006 9:21 PM  
Blogger 陈建傧 said...

谢谢BOB Goh, 有失望代表我们还可以有将失望变希望的希望。让文字的星星野火燃烧,光明始终会照明世界。最重要不要绝望。留意我的最新文章-《我有一个希望》

August 19, 2006 2:1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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